5月2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应邀出席中美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研讨会开幕式并致辞,介绍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取得的重大成就,并建议中美两国法院在知识产权司法领域加强交流和合作,创新合作方式、丰富合作内容、完善合作机制,增进相互理解,加强相互学习和借鉴,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方法和创新的制度来保护创新,应对挑战,为世界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主办。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陈冀平,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首席法官兰德尔·雷德,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崇泉,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美国商务部副部长兼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大卫·卡波斯等先后在开幕式上致辞。部分知识产权界专家学者、法官代表以及企业界人士1000余人参加了会议。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飏主持开幕式。
沈德咏在致辞中说,知识产权是创新成果的法律体现,是保护创新者权益的最有力工具。保护知识产权,对于推动科技进步和文化创新,促进经济文化繁荣和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活力竞相迸发,规范创新资源合理流动,创建更富竞争力的创新环境,已经成为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普遍共识。
沈德咏说,中国始终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在知识产权事业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在立法方面,目前中国已经形成了以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主干,以专利法实施细则等行政法规为支撑的、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同时,中国还加入了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并早已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在执法方面,中国形成了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双轨并行、优势互补、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具有主导地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用了短短20年的时间即建立起了适应国情需要、符合国际条约标准、体系比较完整的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与此同时,中国法院通过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制定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外合作,不断完善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加大司法保护力度,提高司法保护水平,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国际社会的尊重。2000年以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近20件司法解释,出台了近20件重要的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统一知识产权法律适用起到了重要作用。许多重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都是通过司法解释得以确立和形成的。近年来,中国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增长迅速。2010年,中国法院审结的知识产权一审案件数量超过5万件,去年达6.6万余件,其中涉外案件1300余件。中国法院还以开放的姿态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对外合作,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院建立了良好关系,并通过互访、举办研讨会等方式加强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外沟通和交流。
据记者了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不断强化,司法保护领域不断拓宽,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为推动我国科技创新和文化繁荣,规范市场秩序和实现公平竞争,营造平等公正、开放自由的贸易和投资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尤其是近年来,中国法院进一步加大了对专利权、商业标志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去年全国地方人民法院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59882件和58201件,同比分别增长39.48%和39.51%;新收涉知识产权一审刑事案件5707件,同比上升42.96%;新收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433件。人民法院积极推动知识产权领域的司法改革,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工作稳步推进,提升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进一步完善,审判资源配置得到优化。人民法院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的公开与透明,通过多种方式提高知识产权审判的透明度。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中英文),全国法院的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均在网上公开,及时向社会发布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展和裁判信息。最高人民法院自2009年起每年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发布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和50个典型案例,发挥案例示范效应。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打造了一支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审判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权威性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树立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